知道的说一说格力空调保修多少年
格力空调在07年12月30日以前购买的机器是整机保修3年,压缩机保修6年 07年12月31日至09年11月30日期间购买的空调实行整机保修6年。
格力空调保修都是6年。整个格力空调可以保修6个年限,在6年内费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都是可以请售后人员进行维修的;此外格力还有相关的10天内包退,15天包换等售后维修政策。
格力的空调10年保修,就是重要部件10年内保修。
空调6年保修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压缩机:压缩机是空调的核心部件,一般都享有6年保修。2. 冷凝器和蒸发器:冷凝器和蒸发器是空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一般享有6年保修。3. 控制器和电路板:控制器和电路板是空调的控制中心,一般都享有6年保修。
作为一名3C电子产品专家,我可以给你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 首先,格力空调是一个很好的品牌,其家用空调包括零售机和工程机。 不同型号的空调具有不同的修理年限。
格力空调保修期多久
美的空调:空调、整机、压缩机都保修6年。格力空调:一般为整机保修6年。海信:海信科龙空调整机保修3年,主要部件即压缩机保修5年。海尔:2007年12月30日起购买的家用空调,整机保修6年,其中包括压缩机及关键零部件。
具体内容如下:1.保修范围:格力空调的整机、压缩机、电机、电子元件等故障均在保修范围内。2.保修期限:自购买之日起10年内,保修期限以购买发票日期为准。3.保修方式:用户可以通过拨打格力客服电话、到格力售后服务中心或者授权的维修点进行保修。
家用机售后管理规定,制冷量小于14000瓦的空调均保修6年。
格力空调保修政策:整机包修6年。产品三包政策具体如下:家用空调(制冷量小于或等于14000W)、除湿机包修政策为整机包修六年。2005年1月1日之日起所购买的家用空调器整机包修六年。2005年1月1日之前所购买的家用空调器的包修政策:按其当年的包修规定执行。
格力空调保修期通常是六年。格力空调的保修政策是其品牌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格力空调的保修期是从购买之日起计算的六年时间内。这意味着,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后的六年内遇到任何由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空调故障或性能问题,格力售后人员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格力空调保修10年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压缩机保修:压缩机是空调的心脏,格力空调的压缩机通常享有10年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如果压缩机出现任何制造缺陷或性能问题,格力将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2. 主要部件保修:除了压缩机之外,格力还对空调的其他主要部件(如冷凝器、蒸发器等)提供相应的保修期。
格力空调保修范围是哪些?
格力空调提供了十年的整机保修服务,保修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压缩机保修:格力空调的压缩机是核心部件之一,保修期内,如果压缩机出现故障,我们将为您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
格力空调家用机整机、压缩机保修六年。商用机整机保修一年压缩机保修三年。
格力空调的十年保修是整机免费保修十年,漏氟,缺氟之后的注氟是在免费保修的范围之内的。
在保修期内,格力空调的保修范围主要涵盖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例如制冷效果不佳、噪音过大、开关机故障等。3. 如何申请保修服务 如果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保修服务:- 直接联系售后服务热线,将问题描述清楚并提供相关购买凭证。
格力电器对2021年3月1日前大陆(不含港澳台及国外)销售的家用空调整机质量问题包修6年。
格力空调产品三包政策: 1.包修政策 2011年度家用空调(制冷量小于或等于14000W)、除湿机包修政策为整机包修六年。
格力空调保修几年
2008年度家用空调(制冷量小于或等于1400W)、除湿机包修政策为整机包修六年。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购买的家用空调器整机包修六年。2005年1月1日之前所购买的家用空调器的包修政策:按其当年的包修规定执行。
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属于包修范围,特约服务网点可按本手册有关规定实行收费维修: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格力电器指定的特约服务网点所安装、维修造成损坏的(包括消费者自行安装或拆动维修的);
3、无包修凭证及有效发票或有效购买凭证的;
4、有效凭证、包修凭证不符或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使用环境恶劣造成损坏的;
6、处理品、已超过包修期的产品。
包换政策:
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在包修期内,符合下列条件,而且用户拒绝维修时,可以换机。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主要性能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换机;
2、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在包修期内,主要性能故障连续维修二次,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换机,并按国家三包规定,重新起算包修期限(仅限更换部分)。
包退政策:
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符合下列条件,而且用户拒绝维修或换机时,可以退机。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0日内,发生主要性能故障,如压缩机故障、换热器内漏等,可以退机。
2、自售出之日起一年以内,连续二次以上仍无法修好(指主要性能)用户坚持退机的。
扩展资料:国家三包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组)为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三包规定的义务:
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修理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
(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生产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 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格力空调
百度百科-三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