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直接交房管局
你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已经办理上房手续的业主在2015年11月1日前按照老标准交存(未设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30元,设有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45元)。2015年11月1日后统一由开发企业按照新标准代收(未设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60元,设有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90元)。
1999年。根据查询人民网公开信息显示,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开启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先河。该条例于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后来成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强制缴纳的费用之一。
维修基金是在交房拿钥匙的时候才开始交纳的。
1998年。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得知,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第213号文 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12月16日颁发。
房屋维修基金从哪年开始实施
法律分析: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
维修基金是在交房拿钥匙的时候才开始交纳的。
1999年旧公房出售维修基金按26元/平米,新建2000年4月1日开始。
维修基金是在交房拿钥匙的时候才开始交纳的。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法律条文
1998年12月16日,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第213号文),自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精神。
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12月16日颁发,自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开启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先河,开始为非强制性缴纳,后来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
维修基金是在交房之前才开始缴纳的。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
房屋维修基金是为了共用设施和设备更新改造用的,始于1998年,2004年开始变为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缴纳标准为每平米造价的5%-8%,房屋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由房管局代管。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间交?
购房维修基金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按照相关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缴纳的一笔费用,用于维护和修缮公共区域和设施。
维修基金哪年实行的?
法律分析: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法律分析: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法律分析: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